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🏨)家卫生健康委(🚶)印发的《支持(🤨)创新药高质(🎻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📁)干措施》)对外(🗑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💞)境——“研(🌼)发难”“进院(🖼)难(🚫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🚃)台,做好疾(😐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📄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📝)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🔕)面,文件提出(😑),鼓(📃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🗒)多种(🦁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👻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📃)得国家药(🕙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🍦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📍)门与(📤)企业可围绕药品(🔑)目录准入涉及的(👂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🌌)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🌾)药研(🐔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💹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📁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🐀)药(🗼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🚐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⏲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⏰)响创新药配备(🏦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🌪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😃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🐑)不受“一品两(🚨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🙆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🍍)件的(👈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🐍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🐺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🚯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🏛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🐀)出基本医保承受(😍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🏳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💩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🐩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🎨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🍹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🛁)场的边界在(🎉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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