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🏷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🐱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🏚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🏾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👂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📈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🚗)体来看,文(🥩)件提到要依(🐇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🐔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🍏)康保险(😂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🎅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👋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👟)理的(🛀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🌁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🉑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🍃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🔯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🎨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😁)极(🍎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😼)《若干(🔱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🈂)疗机构(🔣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📍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🕢)益。 (📋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👄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🍧)一通用名(😤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🛃)基(📢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📚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⏺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♟)目录)。重点纳(🚀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🎨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💾)会现场,国(🍺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🗓)新药目录(🖊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🎎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🔋)步表示(😁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🍴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💯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👢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👖)目录、商保(🈂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📟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🌇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🤭)用的是推(💂)荐,而且价格(🚆)应该也(😕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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