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🕵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⌛)业界关(🍵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☕)一一给出解(📒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🚹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📛)据(✴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📦)到要(💲)依托全国(🐉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😶)疾(🐄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🕎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🈂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📚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🕰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🌞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🐛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🤽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🗒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🌍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🥝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🔍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😏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🥁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🎬),即使进(🏗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🔑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🔱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🕳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🗃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🤤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🧟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🚖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🎳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🕸)创新(🐯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🙅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📸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🕌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🌂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🚥)文件中的一大亮(❄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🔂)新程度高、临床(🍄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🔽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👻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📦)基本医保保(💵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🚘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⏳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🚱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😆)现商保创新药目(🏕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💘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😀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😇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👆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📂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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