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➗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🎑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🌸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😞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🥧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🐽)保(🆚)数据用于(🎃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🏊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🛹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🐤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🔲)创新(🍋)药(🌸)投资规模(🥟)。鼓励商业健(🧖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🌍)创新药研发(📇)提(👪)供稳(💅)定(🧀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🈵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🤰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🎨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📬)支付范围等开展(🏙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🤼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😂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🈚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🍧)在(🖌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😰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🕋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🐡)品配备(🕰)或设立(📁)临时采(🔌)购绿(💻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🛌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🌦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😼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🥟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🍮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🤖)药纳(💘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👳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💘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💔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🏫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✉)保局计划(⛴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🥙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🤗)推荐(👬)进入(🌩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🛫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📵)可能不一(🈹)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🍫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👔)也是协(😃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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