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😻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🤔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🏳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🏍)《若干(🏔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🐨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🚶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🐮)药需求等数(💩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🍴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🎈)过创(🙌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🥉)投资,培育支持(🚢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🧟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🦃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🕔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🕷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🦇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🤨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🌧)出(➿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🐮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🛁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⬅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🥥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🖲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🗓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👦)目(🏀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✍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📩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⏪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🏟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🎳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🖋)次(💂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🎾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🍥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🌧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⛔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⬛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👤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👸)出(🙎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🥄)高价(🎨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⛹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🚼)者(🧖)还在发(🌮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🎶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😭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🏋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⛰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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