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🚯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🕶)到,对(🈴)于业界关(👰)心的创新药企(👄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🍻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📦)都(🧣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🕔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🛍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🦓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🕉)创(🍊)新药研发需(🤵)求的数(🕤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🤸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🌔),文件提(🛣)出(🚷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🍍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🐕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🥃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🌾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🏁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📆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🧝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🌑)、儿童用药、罕(🕺)见病等重(🎽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📛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🎌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👲)医保中心副主任(🎀)王国(😵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🌍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🐮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🕗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🖌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🍵)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🐘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🧔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🚙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🤗)创新药纳入(🚃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🚍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🥇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📐) 另(🛋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🛹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🕵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🍏),“国家医(🚌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🙅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💠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🗯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🏻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🐼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🤚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😍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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