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🔼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🐪)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🚳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🎬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👂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🧥)构等合理(🗡)确定研发方向(🌖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🌚)率(🗣)。 在资(💽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🦗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🥝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🗂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💖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㊗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🤼),聚焦重(🥗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📵)动(🐼)药物(㊗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🐡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🎬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🤢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🎉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🤜)道,保障临(🈷)床(🀄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🌯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📢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🦊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👟)药品只(😦)能有两(🤺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🔥)药品目(🛒)录。在坚(📋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🥔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🔼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🚥)商(🛳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😓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🛬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🤭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🐼)确基本医保(〽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👑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🏿)医保药品目录(🍃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⏫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🧙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💬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🏮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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