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🔪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🀄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💕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🎰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📣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🥔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🐕)疾病谱、临床(🎚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🤺)适配创(🥂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🕑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🚉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🕊)药研发提供稳(➕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📳)请获得国家药(🍖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👃)重大慢性(💞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🎋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🌿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👡)”环节。国家医(🤰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🍛)新药积极(🎊)进入医疗机构(🍭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🛋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🎉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📙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🏮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🛶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🛡)个(🃏)规格(😋)的限制)。 (🧀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🌏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🐵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🎉)径。 另(🐡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🚊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🔏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🗒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🚾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🎁)出基(♟)本医保保障范围(🕣)的(🤥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🚧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🆑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😨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📶)划实现商保创(🤳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🕚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➰)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🗑)主申报纳入(🍥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🐼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💽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🏮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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