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✌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💉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🐩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🤵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🥘)创新(🏭)药研发需求(💒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🤺)定研发方向、布(🚚)局研(♍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💳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👌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〽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🛐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😉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💚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🙉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🕺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🛺)展交流。 (🚗)在(💰)统筹推动创新药(🤺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🤠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🏗)重点(🆕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⛳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🕡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🌿),首要任务是(📰)推动创(🎼)新(🦅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🥤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🚴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🧡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🛏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😩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🔌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🎽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🛏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😐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⛴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⚪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🚢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🐈)多层次(🏜)用药保障体(🙁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🕔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🚹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👧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😉)致,企业可以自(💥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🤳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🚭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🦂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♎)一样,这是(😱)市(🎌)场行为,市场(🗓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🔢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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