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👕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📴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🔺)于业界关(🤟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💴)施》首条便(🍚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🌕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👖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🐸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👺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🕰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🍉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🏘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📞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🚮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💽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🥫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🥧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🌾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🌉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🈯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🔄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🤩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⌚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🛣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🕵)医疗机构(🌼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⏸)出,鼓励医保定点(⛎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🍊)床诊疗(🥤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🔉)量、药占(⚪)比等为由(🤛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😎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⛸)的限制)。 (👰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🦊)药(🈴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💹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🔉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🌵)基本(🔑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🐡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🌒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💤)基本医(👭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🎮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🥄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🚘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⏮)为,市场的边界(🍓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🎃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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