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🐇) (🔪)7月1日,国家医(🕦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🖌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🆓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🐉)院(🏖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🏑) (🎹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⚪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📠)保信息平台(🏜),做好疾(😿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⏹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🏓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🏟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🤣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🗞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🤖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🗓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⏲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🈸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🎅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💷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🌘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😧)新药积极进入医(📟)疗机构。 (⛓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🤩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🔏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🐦)等为由影响创新(🛳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🔂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🔃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🔦)程序(🦓)将符合条(😘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🈺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🎑)的(🏋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💎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💌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🧕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🐕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🕛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🥜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🚉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🍵)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🛃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♉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🌶)以(👪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🍱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👡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📧)用的是(🛡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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