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🏃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🎉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💂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🅾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🏒)施(✅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😴)医保(🔸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🏳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🐓)需求(📈)的数(🛋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🥀)线,提(🔁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😕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🔋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🥊)支(🍨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🈯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🔡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💽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💞) 在统筹(🌪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🐡)实施创新药(🎢)物研(🚁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👪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🥩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☔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🦒)动创新(🤙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👒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🛩)更新(♍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🚂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🎤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🎽)新药目录内药品(😊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🥉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🕸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📻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💻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🌍)部门研究(🚑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🚙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💈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🐔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🍯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🏓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🍧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🤟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📦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♐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⛴)录中(🤘)的药品是推荐(👢)进入商保,并不(⛔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🔴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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