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🌍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🐄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➿)一给出解决措施(📨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🍔)一的医保(🎹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😫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🏢)据产品,支(👀)持医药企业(🍏)、(♒)科研(🍐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🤲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🎭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🔝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🚇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🍂)本。 另外,文(🧝)件提出,上市申(🙄)请获(🎞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😤)予点对(🥕)点(♓)政策指导。医(🈵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❣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👋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🖼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🎱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📳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🐵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🎟)药积(🍰)极进(😪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🚐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🖋)开药事会,根(🌞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👡)品(🥗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🐁)绿色通道(🕟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🦑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🧜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🚗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🌩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🍢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🌸)可行路径(✴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🏃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🍜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🐪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📵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🏀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🔈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🏯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📞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🕜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🎬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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