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🎷) (🕺)7月1日(🕷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📞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🍚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🗓)》首条便(🔵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📬)药(⛪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💒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🔉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🉐)模。鼓励商(🐟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❌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📯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🃏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🚎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🔽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💆)筹推动创新(🐙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🌊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⛩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🍴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🔪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⛄)家医保局医保(🐞)中心(🛶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🈶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🌖)响创新(🥄)药(🤦)配备使(🖇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🛐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💁)出(㊙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🦉)持“保基本”的(🙂)基础(💩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🚎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🐖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🕥)的一大亮(🔕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🚉)下称(🔁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🍵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🎼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👫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🅿)体系的第一(⛹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🕯)宇进(🌀)一步表示(🚆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🌠)医保(🔡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🌪)自主申报纳(✉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🚙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🏴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👗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📜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🤦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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