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💮),国家医保(❣)局、国家(🌑)卫生健康委(👕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👤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🅱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🆔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📓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🤨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🌲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🤶)健康保险公(🔪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♍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🏷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👧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🗣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🗒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🏎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🎗)了医保(📳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🥍)家医保局医(😨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❕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🦓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🏝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🤥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⛷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👯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🥘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💎),定(🔛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⚽)程序将符合(👫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🦌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👾)殊情(🦔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🖐)支(🍴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📶)文件中的一(🤪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🀄)、临床价值(🎗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⛅)示,“商保创新(🐚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🧠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😚)明确基本医(🐸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♟)基本医保承受(🚦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🎀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🚭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🥫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🦒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🥥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💆)计的时候(⛏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✍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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