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🍚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🏆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🥍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🚈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🌱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🎠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🌆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🍤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🤛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🍞)持医药(🦏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🍽)布局研发管(📬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🛄)模(🕛)。鼓(👃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🦓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🎄)药研发提供稳(👬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🐓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🥈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📙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🏻)流。 在统筹推(🍿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👬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🆗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💖)会上强调,首(🌊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🏝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🤵)或(💃)设立临(🌶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♊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🚐)药配备(😈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🦁)目录内药品(🌼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🥑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🕤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🐀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🏄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🎆)中的(🤖)一大亮点是(🍔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🧗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🤕)显著且超出(🏩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👌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🍤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🙋)承受(🏰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🕢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✒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🧜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💪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📀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🌆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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