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🎏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⛷)持创新药高(🔥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⚫)健康注(🛅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🤩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🚤),文件提(🚺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🌧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🌨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🏦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⛪)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🏋)供稳定的长期(🌇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🥏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🍭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😉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🗞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⌚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🈚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🌼)并完(🔄)善多部门联(👟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㊙)医保目录(🔙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🥁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🔯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🗯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🌬)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🌻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🅾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🧑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🔀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🛫)出(〽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🏷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🎓)“保基本(👱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🥅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🤣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🤪)发布(🔇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🎦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🐛)边(🏁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🔪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💬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🎰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🧣)报纳入医保药品(🦆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🎠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🤫)中的药品是推(👅)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🍓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🚕)荐,而且价格应(🍒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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