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🍚),国家医保局(👍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🎧)若干(🕥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👑)新健(🗻)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🕯)界关心的创(👺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🏒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🏦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✏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🈷)统(🚔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🏴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🖼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📙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🚰),为创新药研发(🖥)提供稳定的(🍪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🐩)出,上市申请获(🔽)得国家(➗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👓)药品(🕕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🔔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🥚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🐉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📔)发布(✅)会上强调,首(🐨)要(📙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📁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🏅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🥗)道(🚹),保障临床(😹)诊(🍏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🙎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🔮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📛)整优化基本医保(📪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📺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👰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⛸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🚢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📘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Ⓜ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🤖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🚛)会现(🕐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🈵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🐤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👝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🖊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📫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🦑)“强制”。国(🐾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🐩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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