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🏒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😬)量发(💈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😊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🎑)出“支(😃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🚢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⚫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🔚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🎩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🎓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🐮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🏋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🛹)件提出,上市(🏑)申请获得国(👪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😟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🚗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💱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🌻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🎺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👺)物研发(🍶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🚉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🌍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🍭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🌃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🥫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🎡)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🔁)内(🌓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😛)。 (🤝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💩)为由影响创新药(🚞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👬)品两(🏠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😼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💶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📱)基本(⏲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👑)研究临时纳入医(🍂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📮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㊗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😝)的创新药。 (🗒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🐇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💫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🍳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🔅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🆎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👹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📰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💽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🚻)会现场获悉(🏞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🔠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🏛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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