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🐼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😳)质量发展的若(♒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🎢)意到,对于(🐏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🤛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⏬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👣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🌓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🤙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🚀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🌌)医疗机构等合(⚽)理确定研(🏝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😤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🥫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🧖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📥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🦁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🛍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🕴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🤳)开展交流。 (🚊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⛳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🕍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🍢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📥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⏬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📏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🥫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〽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🔅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🚗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🔝)规格的限制)。 (🎗) 《若干(🏠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🎄)整优化基(🖋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✉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😿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🔙)纳入医保支付(🛂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🛷)另外,此次文件(🐘)中的一(🛁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🐋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📷)临床价值大、(📟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💠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📉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⏺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🚳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📺)记者(🚱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🦆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😋)的产品设计的(😛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🤤)场的边界在这(🧀)里,所以用的(🍡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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