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🚑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🦓)。中(🔙)新健康注意到(🍧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💫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🌍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👐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🏒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🤰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📜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🎰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👜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🛢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🚭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🤦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🤔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🏎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🌬)件(⛴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🍚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🈹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🏸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🛸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🛐)副主任王(🌈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🏘)新公(⛩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💋)或设(💩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🗻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🍺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🔄)用。医保目录内(📭)谈判药(📻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🎣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🌴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😐)等特(📓)殊情况必需的(🛳)创新药,可商(🏍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🎂)亮(⏲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🦗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❓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😪)场,国家医保(🤸)局医(👫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💳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⏪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🈷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🚚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🌽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🕍)纳入(🥄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🕣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💎)”。国家医(🤟)保局相(🕷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🥟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🛍)推荐(🕣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💄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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