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🔣)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🦄)家卫生健(🤒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🤡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💓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🤑)决措(🍙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📼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🙌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🏄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🎐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🌴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🙅)出,鼓励商业(🍔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🏽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🏾)等多种方(⏭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🔢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🍹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🔮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🗓),文件(🏙)专门提到(💇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🕞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🕢)用药、罕见病等(🔭)重点领域,推动(👏)药物研发相关(🛫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🆎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🎖)门”环节。国(🛢)家(👟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🍇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🤙)后3个月(🎤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😂)调整(🉐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🧡)创新药配(🥨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🔏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🍕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👢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👻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🔊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✏)程度(📮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🚨)会现场,国(🍨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🕊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🌳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🎊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💆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♒)候定位可能不(🆕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🖲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🔊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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