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🎲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👓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💳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🚊)施》)对外发(🦂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🔦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🌨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👫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❇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♒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🏒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👸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🎖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📪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👲)申请医(🖐)保部门给予点对(🕴)点政策指导(🥁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🖇)围(🔷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🌟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🌂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🈷)制。 此前(⏪),即使(⬅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🦐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📟)积极进入医疗(💾)机构。 (👼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☕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📞)采(👺)购(📸)绿色通道(🦏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🎈)药(🥦)目录(🎈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🍨)限(❄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🕟)件的(🧐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♒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😥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🔌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👱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🔢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🌅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🗒)多层(🧗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🎄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🤰)康记(🎈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🕞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🚱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🕞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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