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🏦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⚓)难”“支付(🌖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🐙)。 (🕚) 《若干措施(🏣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🍵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🍜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🥀)确(🌜)定研发(🍵)方向、(👢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🔢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🥤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🧓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📑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🏤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♍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💅),文件专(🧥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✒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🚾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🗞)落(🗄)地(📟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😍)保目录,创(🛐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🌲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🔶)调,首要任(🏊)务是推(🦒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📷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👌)布后3个月内召(🖤)开药事会,根据需(♓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🙂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🅰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🍄)同一通(🆑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👏)《若(🍡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🆒)条(😾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💝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🗣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📥)一(🤖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⛓)显著且(🥎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🍍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⚽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📥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🥠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🎿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🛠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💍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🔶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🦂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😘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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