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🌗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🐭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🚫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🔲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❄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🕉)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😕)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🏿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🎷)配创(❄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🐘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🐥)率。 在资(👹)金方面,文件提(📥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❓)点政策指(🚼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🍆)准(🖐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👮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👉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👊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🦈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🤧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😆)解读发布会上强(🥟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🌾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🎍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🚍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🌳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👸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✊)必需的创新药(🕵),可(🗯)商有关部门研究(🥅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🧗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🌓)提(📘)出设立“商业(😕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🐇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✝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🎂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🏬)受力的高价值(🙍)创新(🥉)药提(🎒)供新(🍖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🚷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🧘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😕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🐾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♋)不(🎣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💤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🙁)样,这(⏰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🏄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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