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🏹)印发的(🚊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🚟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👳)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🔈)关心的创(🥖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🈚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💢)措施》首条便提(🎋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👣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❣),做好疾病谱、(🌱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㊙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♿)资基金等多(🔫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🐀)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📷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🥛)件(⏪)提出(💫),上市申请获得(✌)国家药品监管(😦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🏳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🕞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📑)筹推动创新(🔁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🤖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🚶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🃏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📜)布会上强调,首(🗜)要(🈴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📲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🏪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🎉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📤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📊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🐆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🚲)础上,按程序将(🔹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🛳)付范围(📄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📌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😯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🈚)且超出(😩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🕌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🥏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📲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🐉)目录(🚚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🖱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🦇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🙈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🐅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🌞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