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🕦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🌺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🥦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🔴)院难”“支付(🕵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😮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👃)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🔟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🛐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📸)。 在资(🔽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🛳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🕡)创新药的(🗄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🔧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🎯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😭)请医保部门(🎫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🍰)创(🎃)新药研发方面(⤴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♐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🏴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🐂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🕌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📬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🧙)保局医(🚥)保中心副主任王(🌿)国栋(🔆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🤽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✒)品配备或(🕝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🐖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💎)外,不(🖇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🐋)药品只能有(😁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🎫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🔉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🚉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🏖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🚢)提出设立“商(🍉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🎛))。重(🥓)点(🏎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👠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🐧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🍕)步。该目(🃏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🏠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🐝)调整,程(🎳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💗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🐳)创新(💦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🤸)能不(🥖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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