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🛩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👊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🧥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🏊)》首条便(🧠)提出(📟)“支持医(🌖)保数据(📽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🍃)析,开发适配(💪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🌇)创(🙋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😋)健康保险(♑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🏑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🔶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🔝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🙁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💫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🛏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🚓)”环(🍤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👹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📬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🏦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📇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🎦)立临时采(🔱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🛳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🆒)疗机构(⌚)用药目(🍴)录(🥈)数量、药占(💾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🔀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📭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👠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🌞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🦏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👍)保创新(🐋)药目录)。重(⌛)点纳入创新程度(🗝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🚧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🌕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🏉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💤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👛)宇进一步表示(⌚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🗜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🌤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💸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🦐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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