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📆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🧑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🤛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📈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🕟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🛏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❣)药(🐼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🎟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🧡)险扩大创新(📔)药投资规(🎴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🕙)研发提供稳定(🎴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🍪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📖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🛌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💱)推动创新(🆘)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😧)专门提到组织(🏗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🎯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💁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🍇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🌦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➗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👄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🚣)务是(😆)推动创新(🖐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🏪)机构于药品目录(🔠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🍗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🐽)权益。 此外,不(📄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🔓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🍉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😊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📨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🥡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🛥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✡)益显著且超出(🛥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🗃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⛏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🕴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🥪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🛍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🐈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🔏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🆎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🔜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🚷)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🥥)是协(👡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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