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🛰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🤗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👾)》)对(👔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🍖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🦏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💱)定研发(🎰)方向、布局(🤦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📙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🤵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🚣)出(🚾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👀)的创新药,企业(⚓)可同(🐫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📜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🛡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🥜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🎵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🏚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🦃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🚴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🐷)策解读发(👈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📐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🛹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🧞)配备或(🥁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🏽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🌐)品和商保创(🔄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💦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♑)时纳入医保(🚮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👴)件中的一(🛐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🛰)目录”(以下称(🐃)商保创(🕦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🐜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🍬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📋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🏣)。该目(👃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🖊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🍳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🐭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🐍)保目(🎄)录同时申报、同(⚫)步(⏬)调整,程序基本(⏹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👰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♎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🐗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✏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🏌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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