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🥅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🍺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🏁)高质量(✡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👛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🍬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🈂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👾)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👵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🐒)集和分(🆎)析,开发适配(😊)创新药研(🥙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🐽)、科研(🍝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🍲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🛶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➡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🧀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🎨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📩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🌆)围绕药品(📇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🍦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🕹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😁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🤟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🤮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👯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🈯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🧟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👁)限制)。 (🔓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🥁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🐲)共卫生事件(🕐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👱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💇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😹)显著且(🥕)超出基本医保保(🎽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🚉)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🏍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🔔)司长黄心宇表(📃)示,“商保创(🏮)新药目录是(♏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♏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👥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🧐)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👪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🤘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🧙)格应该也(🏔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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