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🤲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🤶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🍖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🗨)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🛴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🚢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🔁)获得(🔚)国家药品监管(🆕)部门受理的(🎊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💐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😚)指导。医保(🚓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💜)准入涉及(🥎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🚑)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🤙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🔎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⛴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🆒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⏬)读发布会(💝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🍔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🏗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🎸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🥎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🤑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🎣)用药目录数(🥤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🎨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🐜)内(🥤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🎥)一(⬜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👛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🚢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😰)时纳入医保支付(🛍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🏼)健康保(🦊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🥊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🛏)床价值大(🍜)、患者获益显著(🏚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👋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🔼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🐙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🏏)。该目录将明确(🅾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🎠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💼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🍃)健康记者还在(🥞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🥋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👟)定位可(♌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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