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🎤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🤫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⛸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🥫)体来看,文件(🍶)提到要依托(🛁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🏀)等数据归集(💫)和分析,开(🥣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⛹)等合理确定研(🎴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🌱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📴)基金等多种(🧔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🐻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📮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🥑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🎊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🚝)传染病、(👏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✝)点领域,推动药物(✌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🐚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📩)需要及时(🏻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🕣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🚮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♟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🎱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🎒)事件等特殊情(😌)况必需的创新药(📤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📜)范围(🏍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🧠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🚁)业(🦋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🧢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🤠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🥑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🍒)超出(👫)基本医保承受(🔍)力的高价值创新(🍎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🍍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🎚)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🔷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🙋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👯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🐈)者还在发布(👿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🚉)入商保,并不是(🐓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🕋)表示(✔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♍)该也(🎾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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