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📥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📸)发”。具体(🔀)来看,文件(👖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⏩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💺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⛩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⛑)育支持创(👔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🐣)提出(🦁),上市申请(📡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🙌)的主规格(😃)、参照药、支(🙁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⤵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🕳)项,聚(🕥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📁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🏷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🐲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😏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🥚)是推动(🚚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😴)。 《若(🎳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📏)更(🍗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🥁)道,保障临床诊(🌼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💦)益。 (🎿) 此外,不得以(🚏)医(🔵)疗机构用药(👢)目录(🔨)数量、药占比(📛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🖌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🌸)两个规(🤓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💾)品目录(🍺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🌙)入医保(🍑)目录。应对(🕕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🥕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🏩),此次文(💺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🈶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📦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🛫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💮)一(🤳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🔷)创新药目录(🍨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😮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🥇)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🅾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✌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⛲)市场行为,市场(🍨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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