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🐠)家(⏭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❓)康注意(🍏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🏓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🙌)出(🕠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🚆)研发管线(🕵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🛥) 在资金(🔪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🏛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🗜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🤟)同步申(😌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💿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😒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🅰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🎹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❌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🉑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🍿)落地实施并完(🔌)善多部(🛂)门联(🐑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🏗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😫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🌆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🐋)使用(👽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🐧)创新(🕺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🏡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🐳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🏤)纳入医保目(🎞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🚁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💓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📴)是提(😾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🍊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🍶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🍮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⛑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📞)边(🐉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📃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🧤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😚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😷)一致,企(🛵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💂)录、(🐕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🐯)。” (📬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🐶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🐂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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