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⛸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📉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🤔)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🎍)外发布(🕴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🛤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🕞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👼)需求(🚑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👬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👪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❕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🈴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✍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🏒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🍝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🚭)在统筹推动创新(😅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😅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🐄)专项,聚焦(🔛)重大传染病、(👌)高(🏯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🈁)相关(🏕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🖋)多(🔧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🥡)局(⛱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😑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🙂),根(🐀)据需(⏬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🦌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🅱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🎠)药品和商(❇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👵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🐙)干措(🌤)施》提出,定(☔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🌑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🏥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🉑)付范围的可行(📹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📜)亮(🤣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🎠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🎎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🔔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🈴)与医保目录同时(🦊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🥛)者还在发(🎷)布(🦅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🐠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🔸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🔮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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