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🆓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🈵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🛬)用于创新(⛄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🔛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🧟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🥦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🐯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Ⓜ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🐴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🍽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🤓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♿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⬛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🕋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🔝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💄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📲)持机(🐎)制(👍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🏰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⛽)任王国(🦒)栋1日在政(🎁)策解(😙)读发布会上强(🐾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💥)医疗(😈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🥁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🛍)此外,不得以医(🎥)疗机构用(🕓)药目录数量(🦑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🚾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🔣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🚕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🕎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〽)保支付(🚽)范围的可(🏪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📺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🧔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⛸)显著且超出基本(🥈)医保保障范(🍓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🏷)保局医药服(⏹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🌷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🦏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🛵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📻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🕣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〽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🦓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⤵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🤱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🕹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🏂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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