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🔪)家(🎺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🕙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💸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✨)界关心的创新药(🔰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🎄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🤨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😦)出“支持医(🦄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💐)研(🆗)发”。具体来看(🐓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🌾)临床(🙈)用药需求等数据(🔏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🧑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🔻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🛳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🚖)资规模。鼓(🛴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🤡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💃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🦅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📨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🏔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🔚)染病、高发(👬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🛢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💔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🤸)局(🤖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⏰)布会上强调,首(🔊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🐄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🐩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💀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🏇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⌚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🌇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🐢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⚪)纳入医(🎨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🛏)医保局医药服务(✏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👕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👉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🕺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👻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📢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Ⓜ)保目录同时(🏎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🏯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💻)医保局相关负责(⚾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🍨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🈚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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