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⏳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👟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🆒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🆎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✒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🕠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🤚)医疗机构等合理(💵)确定研(😯)发方向、布局(🍀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💦)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🆎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🔴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♐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🏳)保部门给予点(🚮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🌞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🚐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🎧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🕥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🤞)实施并完善多(〽)部门联动的支(🎏)持机制。 (😣) 此前,即(🕔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👖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🌝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🍒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🧖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😈)后(✋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🍯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➰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🔎) (😺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🥎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📑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💡)《若干(😫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🆚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💛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🔰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🚈)药目录(🚻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🐾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🚦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🌤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🔴)司长黄心宇(🍖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🌻),为超出(🎑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🐾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🚖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🍮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🆑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😄)药目录(💡)或同时申报两(🃏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🐱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✨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🚐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👩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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