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🤪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🎚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🌩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🏼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👙)托全国(💌)统一的(🥞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🍌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📹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🤮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👆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📷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🙃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🏙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🔐)物(👳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🐶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🥑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🍔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🚽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🚉)节。国家医(👚)保局医保(🖕)中心副主任王(🏄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👡)立临(🐴)时采购绿(🖖)色通道,保障临(🙈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♋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🥗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🌽)药目录内药(📝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🐅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🐲)必需的创(🌅)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🤹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🧝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🐻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❄)益(🔡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🏎)会现场,国家医(😼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👡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🔥)目录是健全多(⚫)层次用(📳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💿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🏮)的高价值创新(🌨)药提供新支付(👒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🔃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🍙)、商保创新药(🥢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🗼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🔓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⚪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🐵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📐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🍗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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