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🤕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🌇)心的创(⛩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🤱)便提(🦋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🧗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🌱)疾病谱(🛢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📿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🐠)在资金(🐇)方面,文件提出(🍐),鼓励商业(😊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📧)商业健康保险公(🧢)司通过创新(💵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🔃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👧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➿)推(🤝)动创新药研(🏪)发方面,文件专(⬅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⌛)大传染病、高发(💰)重大慢性病、儿(🏹)童用药、(🐿)罕见(🎇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🕔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🚱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🎯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🆚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🍔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🐽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🖨)保目录内谈判药(🔱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💃)能有两个规格(🏾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🍫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🏞)新药(💿),可商有关部(🛢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🍵)“商业健康保险(🚎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🈁)显著且超出(👜)基(🏩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👬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🏞)层次用药保障体(👷)系的第一步(🗼)。该目录将明(🐿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🚬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🕊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⛔)新健(🐄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❔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🎷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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