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🚍)持创新药高质量(💌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🛏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😒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✔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💿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🏧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🌂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🤗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🎴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🏐)资规模。鼓励(🎧)商业健康保(👷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🏽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🗑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📉)点对点政策指(💉)导。医(☝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🍛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🎑)面,文件专(🦊)门提到组织(💽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🔯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🆑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🎭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♏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🔻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😐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💮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🚬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😤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🍕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🏳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🚬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💦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🥔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✉)有关(💔)部门研究临时(🐕)纳(🦄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📅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🌪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🌁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🍐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😿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👥)显著且超出基(⛽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⛅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🌈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👢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♿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🍭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🎅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🍜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🍉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🌗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🆔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🕓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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