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🅱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👚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🌃)布。中新(🈳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🤩)措施》首条便(🖥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🗻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👃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🍋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🕳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🏰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🐴)模(🗣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🗻)国家(🈶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🎚),企业可同步申(🛁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💝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🌰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🍑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🐊),推动药物(🔑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🏵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🙀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🌈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🍶)王国栋1日(🤐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🈷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🔛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📌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🚜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🤸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🚼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🥑)新(🖋)药目录内药品可(🉐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🐣)干措施》提出(🌇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♏)基础上(🤱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📐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🌲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🤙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🐼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🧝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✳)层次用药保(🕟)障体系的第一步(🚡)。该(📇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🚌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📋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🔓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🍨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🛒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🐤)新药(💲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🎻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🖱)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