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✡)康委印发的《支(🌛)持(🏨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🐭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👧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🧡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🌠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🏁)规模。鼓励商业(📎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🏠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🐳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🌁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🦊)国家药品监管部(🕊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🏏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🔢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🍗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💠)动创(😬)新药(💘)研发方面,文(💢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📓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📩)任务落地实(💞)施并完善多(🌯)部门联动的(🏔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🐂)目(📟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🏐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✨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📺)采购绿色通道(🤝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🥅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🤦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🏪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🔫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🍦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⤵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🏅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😠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🦌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🍥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⏺)体系的第(🎸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🚤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📼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⏭)支付渠道(🥃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🗑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🛣)记者(⛲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💭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🖌)推荐,而且(🐔)价格应该也(👗)是协商(👌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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