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👹)药高(📕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🍯)简(❣)称《若干(🆖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💁)”,文件(💁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⏩)数据用于创新药(😡)研发(🐊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🧦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🌋)持医药(🐖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🔜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🎄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🥉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🚶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⚓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🛏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✅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🙈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💸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🎀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🐍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📪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🚶)据需要及(🥖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👺)购绿(🏕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🧐)权益。 (🆗)此外,不(🦊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💓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🚉)用名药品只能有(🧟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🖕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🏮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🔫)新药(🥒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🥣)患者获益(👳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📄)服务管(🚠)理(📹)司司长(🎴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🍴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👬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🎧)渠道。” (🥧)黄心宇进(➕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💋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📙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🍹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🚡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📈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🆚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🤛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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