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🦏)注意到,对(🚺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🤝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🐧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🔺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👩)、医疗(😗)机构等(🛺)合理确定(🚟)研发方向、(🍐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🏒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🛏)业健康保险(🕤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😓)通过创新药投(📛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🔠)请获得(🌤)国家药品监管部(🚃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🙊)申请(😰)医保(🙎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🐢)规格、参(📸)照药(🗑)、支(🦒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😚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😄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🏇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🍯)动的支持机(🎱)制。 此前,即使(㊙)进了医保目(🧜)录,创新药也(🔌)常卡在医院“进(✒)门”环(🚔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🏋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🌺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🦊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🎹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⏬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🏞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🥚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🎱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👐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🎼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🥎)药保障体(🥂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🔷)超出基本医保(💆)承受(🤾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🖱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🚅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🐿)目录同时申(💤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🚾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💛)申报(💞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🐀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🤺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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