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💄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🎥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💢)出解决措施(🔇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⚓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🌛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🤯)谱、临(👐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🙃),支持(㊙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🈯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🍐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🕋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😦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✴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😄)主规格、参(🔅)照药、支(♟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😠)件专门(🥘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🐖)项,聚焦重大传染(⬜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📕)等(🏾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👾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💩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🅿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🌲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🍈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🤼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🔝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🏻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🉑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🐐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💦)本”的基础(💚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🎦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🥤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🥣)保(🔉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😲)另外,此次文(🕥)件中的(🛳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🌃)”(以下称商(👤)保创(🦎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👥)显(🚮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⛳)黄心宇表示(♋),“商(😙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⏺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👱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🕋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🔱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🚴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🍚),“因为不同(🖖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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