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♿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♏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🈁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👤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🔀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🦔),文(➰)件提出(📩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📴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🤡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🌴),培育支持(🛩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🕝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🤽)门(🈷)受理的(😹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🌲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❗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🦂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🔷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💰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📚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📊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🤭)障临床诊(🎩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👸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🚗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🐋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🐅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🧜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🚝)优化基本医(😂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🌦)“保基(🌽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💧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🎉)有关部门研究(🤤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🍙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🔙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🍅)障范围的创新(🌈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🕐)本医保保(👅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🧗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😞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🐨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🥡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🏈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🎐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🏘)入商保(😟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🕓)人表示,“因(🏕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🔆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🚭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🌚)格(👉)应该(📈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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