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😱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👕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❇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🤑)一的医保信息平(🐞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🐱)需求的数据(💎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🔄) 在资金方(⬜)面,文件提出,鼓(🖇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🐈)健康保险公司(🅿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🎩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📃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🧀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😽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🛩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🈲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👬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🍑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🙏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🏦)目录,创新(🤘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🐪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⚪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🍵)新药积极进入(📗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🆙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🚅)药权益(🚻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🌞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🎾)药品和商保(🛒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🦔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🆕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📸)坚(🔤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🐶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📗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🤹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🍲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👛)保险创新药(🙀)品(🏿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🛷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🥨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🤔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👞)保障(🤫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🏌)步表示,“国(😚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🔯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🔕)现场获悉(🛷)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🤰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💬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🍟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🤽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🚐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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