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🏸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🛃)展的若干措(🔻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🍤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🆕)持医保数据(🕞)用于创(🍙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🎻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🧔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🤜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🔱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🚔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🎛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🌡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🙍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💚)心资(⏳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📩)参照药(⛲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⛴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🖨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📺)性病、(📗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🎆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⏮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🏆)部(🔉)门联(🦍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✏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🌟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🕴)构(🚉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📚)或设(😫)立临(💩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🤟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🍁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♐)商保创新药(💊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🐂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🗯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🐳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😓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🙈)药纳(🔯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😚)商有关(🍀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🎵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🥜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🤸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🧥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💧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🆔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🖼)新健康记者(🤴)还在发布会现场(🐭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🕟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🍳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🖖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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